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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食提高门槛:不得分装生产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 婴幼儿辅食 加入时间:2017-4-15 19:25:30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最新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其要求,企业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时,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单纯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而不生产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细则还要求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

  分析称“躺着赚钱”不再 小企业“软硬件”不达标或出局

  婴幼儿奶粉生产实施审查制先行一步,紧随其后是婴幼儿辅助食品审查细则出炉。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最新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其要求,企业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时,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单纯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而不生产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细则还要求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

  有行业观察人士就此表示:“中国‘二孩热’正在来临,婴儿食品市场越来越大,各种渠道涌进来的产品纷繁复杂,的确有必要在严查奶粉之余也净化整顿辅食生产。”

  广州日报讯 (记者涂端玉)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所指的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在生产方式上,细则指出,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

  新规一出,具体“门槛”体现在哪?记者留意到,与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相仿,企业的研发和检验能力都被特别强调,细则要求企业建立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应有自主研发机构并有独立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配备专职研发人员,其具体指出:“研发机构应能够研发新的产品、跟踪评价产品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提出防范措施。”此外,企业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应保留完整的配方设计、论证文件等资料;企业应对产品配方及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

  “婴幼儿奶粉的钱是越来越不好挣了,反而辅食这一块利润颇高。”该行业观察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相较于婴幼儿奶粉“价格战”打得正酣,且高中低端领域都中外竞争白热化,辅食则体现出“一片祥和”,利润丰厚且未成为监督的“靶子”。“之前政策重锤都砸向了奶粉,现在可以说,市面上奶粉质量已经相当过硬了,多次抽检合格率都跑赢了食品其他板块。”其表示,相比之下,婴幼儿辅食则有待提高“门槛”,一些研发和检验方面“软硬件”不达标的小企业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行业集中度很可能由此提高,一些龙头企业或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其认为。

  原料应检查三聚氰胺等 行业集中度待提高

  该细则还提出,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营养及健康的物质,对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或查验合格报告。食用植物油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氢化油脂。

  在此番审查细则中,还要求企业制定原辅料的采购管理制度,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应相对固定并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其提到应定期对大米、小米、小麦粉、果蔬、畜禽肉、水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者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采用独立包装营养素搭配婴幼儿面条的生产企业,则应对营养包的生产商进行现场质量审核;其还要求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果蔬、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的采购管理;采用进口原辅料的生产企业,应审核进口原辅料供应商、贸易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每批原辅料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格证明。

  据了解,此前也曾多次曝光过辅食不合格问题。去年广东省食药监局就曾发布69批次婴幼儿辅食抽检结果,其中质量不合格样品达12批次,问题集中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C、膳食纤维等营养素含量明显小于标准值。广东省食药监局在抽检不合格产品披露公告中称,营养成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或生产过程不符合要求。

  “米粉是婴幼儿辅食中较为重要的品类,但整个行业生产企业过多,行业集中度不高。如果产品营养素含量显著低于产品标签明示值,则很大程度上是生产工艺有问题,如搅拌不均匀、生产过程中有挥发等。”业内人士指出,婴幼儿属于特殊群体,加码各个细分领域的婴幼儿食品生产将给予消费者更大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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